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核转报办理规程
来源: [365bet官方直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5-0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
办理依据 | |
办理条件 | 2 运输单位有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准运证; 3 提供的需处置的危险废物清单与实际相符。 |
申报材料 | (申报材料可以受理经电子签名的可信电子文件,或可通过电子文件共享不再重复收取纸质材料) 5.1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我局审批的事项无需提供); 5.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我局审批的事项无需提供); 5.3 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还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4 《福建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经申请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审查并签署相应意见,一式六份); 5.5 待转移固体(危险)废物清单(原件); 5.6 委托处置协议。须包括废物处理的工艺技术简述和流程图(复印件); 5.7 委托运输协议。拟转移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危险废物准运证(复印件); 5.8 首次申请单位须提供环评报告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我局审批的事项仅需提供文号); 5.9 接受单位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10 固体(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提供固体(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 |
办理流程 | |
办理期限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受理部门 | |
受理地址 | |
受理时间 | |
联系方式 | |
监督起诉 |